全國人大常委員會昨日(24日)通過關於軍隊戰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的決定。軍隊戰時開展刑事訴訟活動,可調整適用該法關於管轄、辯護與代理、強制措施、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部分具體規定。
新華社表示,軍隊戰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其目的是完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係,從法律制度上保障人民軍隊有效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提高打贏能力。
人大常委會會議周四(23日)上午對上述決定草案進行分組審議。普遍認為,加強依法治軍,提高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充分考慮現代戰爭特點,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上述決定,進一步完善軍隊戰時刑事訴訟制度屬必要,贊成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
通過的決定指出,軍隊戰時開展刑事訴訟活動,遵循《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基本程序,適應戰時刑事訴訟特點,保障訴訟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可以調整適用《刑事訴訟法》關於管轄、辯護與代理、強制措施、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部分具體規定。具體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該決定自周六(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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