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演變成衝突事件,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一案的8名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7人早前被判監30個月2星期至3年,餘下19歲學生黃德津則今(2日)於區域法院被判教導所令。法官指案件嚴重,黃案發時在前線組成傘陣,起了一定帶領作用,但黃當時年僅16歲,易受社會氣氛影響,而教導所會有足夠品格培訓,對黃是恰當刑罰。
官接納年少受人影響犯案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暴動是嚴重罪行,而本案暴動規模不小,約500人在政總外聚集,癱瘓港島區核心交通,大量示威者投擲物品,示威者組成防線、抵擋警方驅散,形成攻防戰,有一定策劃和組織,而被告黃德津案發時戴着防毒面罩,他站在示威者前線,組成傘陣及手持磚塊,張官認為他起了一定帶領作用,在暴動中屬協助及鼓勵角色。
惟張官考慮到,黃案發時僅16歲、年紀尚輕,易受氣氛或他人影響,失去判斷力而犯下本案,而教導所會提供全面紀律訓練和有足夠品格培訓,對黃是恰當刑罰,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教導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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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下午1時許,約2萬名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至近4時,約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在政總外堵塞夏愨道。另有200至300人在統一中心外聚集,築傘陣與警對峙,期間不斷投擲汽油彈及硬物。兩伙群眾其後在政總外會合,在添華道、夏愨道及金鐘道以木板路牌等掩護,繼續投擲汽油彈、磚塊及石頭,使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投擲硬物,並照射雷射光。
警方發射催淚彈及藍色水炮驅散示威者不果,政總內警員從夏愨道及添美道出入口衝出拘捕部份人士。示威者向金鐘道撤退,在近力寶中心投擲汽油彈及硬物,縱火焚燒路障。約5時半,示威者退至統一中心,另一批警員從樂禮街衝出及展開拘捕。8名被告當場被捕,全部穿深色衣物,戴護目鏡、防毒面具等防護裝備。
案中8名被告依次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16歲學生黃德津、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石家宇、18歲學生劉家豪及19歲學生呂昊峻,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除黃以外,其餘人早前被判監30個月2星期至3年。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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