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前救護員於2023年1月,在將軍澳彩明街的扶手電梯上偷拍女子裙底。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今日(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被告認罪,沒有任何刑事定罪紀錄,遂接納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建議。

辯方求情指,報告正面,建議可判處短時數的社服令,懇請法庭採納相關建議。

被告梁家瑋承認於2023年1月20日,在將軍澳彩明街1號連接彩明商場與健明邨平台的扶手電梯,拍攝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而若非遭拍攝,該部位不是可以讓人看到,及被告是為了性目的而作出上述行為,而不理會是否得到該女子同意。

案情指,被告當日用手提電話偷拍事主裙底,遭途人察覺。警員到場後,拘捕被告,並在警誡下承認自己「衰咸濕」。

法庭記者:鍾瀚霖

---

《星島申訴王》於3月1日隆重登場,節目為民請命抱不平、追蹤城中熱話,亦會搜羅溫情小故事。你申訴,我跟進,搵91999933,《星島申訴王》隨時候命!
立即報料: 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獨家報料一旦被採用及報導,將獲得乙份獎品。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