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賓府在2021年7月1日凌晨遭人投擲易燃物縱火。警方事後在馬鞍山拘捕一名24歲無業男,他今(1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縱火罪,還押至3月31日求情和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案情指被告將土製燃燒裝置投進禮賓府後山,再攀入圍欄引爆,其後逃至上環乘巴士回家;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拘捕被告,在他家中發現1本筆記簿,內有時任特首、政府官員及其家人等25人名字。

被告王俊彥(24歲)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島上亞厘畢道香港禮賓府,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禮賓府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

被告筆記簿記錄時任特首等25人名字 記載禮賓府警崗數目CCTV位置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約1時半,禮賓府外站崗的紀律人員聽到後山傳來「砰砰」的爆炸聲,前往查看後發現小徑旁有植被起火,該片植被與禮賓府相距約20米。警方在現場發現6個汽罐、2個白電油空罐及2個松節水金屬罐,均有燒過的痕跡,經化驗後發現有媒油殘留物,炸彈處理主任認為屬土製燃燒裝置殘骸。其中1個松節水金屬罐上有被告指紋,警方亦在禮賓府面向下亞厘畢道的鐵絲網上檢獲1對手套,右手手套驗出被告DNA。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同年6月27日,曾在1名女子陪同下圍繞禮賓府視察;6月30日晚上,被告從住所出發到中環,其後在中環和金鐘一帶遊走;7月1日凌晨近1時半,被告將土製燃燒裝置由下亞厘畢道擲向禮賓府植被,但沒有即時起火或爆炸,被告攀入禮賓府範圍,再走近引爆燃燒裝置。其後被告攀越禮賓府圍網,折返下亞厘畢道,再走到上環林士街乘坐巴士回家。

警方在案發翌日上門拘捕被告,當時被告雙手前臂、手腕和雙膝有多處擦傷。警誡下,被告承認他在7月1日有到過禮賓府。警方檢取被告案發時穿的衣服和黑色背囊,及在背囊內發現噴漆、多用途刀、4個打火機和2盒火柴。

警方亦在被告家中發現1本筆記簿,記錄了25個名字,包括時任特首、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建制派支持者和其家人,以及部份人的個人資料和住址。筆記亦記載有禮賓府警崗數目、閉路電視鏡頭位置和周邊環境等資料,以及製造土製燃燒裝置的物品清單和沙林毒氣化學程式。被告手機和電腦亦有爆炸、炸彈、偷聽器和逃避刑事調查等搜尋紀錄。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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