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為執業大律師、現已投身保險界的網絡紅人林作,涉嫌在2022年駕駛紅色跑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失控撞向鋼柱。林早前否認1項不小心駕駛罪,經審訊後今日(1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2000元。
林作:會上訴 非常有信心將來取回2000元
林作散庭後指,他已經即時繳付了$2000罰款,但表明會就本案將上訴至高等法院,比喻$2000有如保險供款般,非常有信心將來可以取回,他與其律師團隊亦已清楚怎樣部署,更笑言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距離其住所「只有5分鐘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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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朱文瀚裁決時指,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接納他們的證供,包括指出涉事鋼柱哪一個地方被損壞等,而本案不爭議是被告的車輛曾撞到鋼柱,亦出現凹痕,只是爭議之處是凹痕是否遭受被告所造成。朱官再指,雖然同意被告在自辯時能夠大致講出事發經過,但根據閉路電視片段,不接納他稱當時只有一個可行的方法,即只能撞向鋼柱,相反認為仍然有第三或第四選擇,並留意到意外後留下紅色漆油碎片,顯示出這並非是一個輕微損壞,同時不認同沒有發生損壞,加上認為他沒有控制著車輛的速度,因此拒絕接納被告的自辯。
朱官再指,據閉路電視片段,車輛並不是經歷著「跣胎」之下,被告理應可作出控制,反而最終卻與鋼柱發生碰撞,故被告在涉事停車場駕車轉彎時沒小心關注路面情況,裁定他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朱官判刑時指,考慮案發時沒有人受傷,本案亦是被告第一宗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的案件,加上此類案件一般以罰款方式處理,遂判處他罰款2000元。
林作在庭外形容裁判官拒絕其自辯時「嗰種感覺係hurt嘅」,好像平時與其女友裕美爭吵,但仍需要勇於面對,另就向中心賠償方面,現時尚未有定案,若果該中心日後追究,雙方又無法達成共識,有機會要在小額錢債處理,他亦願意親身上陣,「我係死都唔會賠」,林再表示,至今每天仍會使用涉案停車場,「我就係嗰啲見過鬼唔怕黑嗰啲」
現33歲被告林作被控於2022年6月10日進入中環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LG/F層時,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其女友裕美今亦陪同他上庭,並到庭旁聽。
資料顯示,林作於2015年在香港正式成為執業大律師,曾拜於資深大律師清洪門下為徒,但他在2017年自願出牌,先後任職保險經紀、補習老師及海外升學顧問,近年更簽約為夢想沙龍娛樂文化公司旗下藝人。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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