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足中場陳肇鈞疑因想和前女友復合,昨(12日)在女方住所外涉嫌出言恐嚇,他被控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調查。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4月11日再訊,另批准陳以現金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
被告陳肇鈞(30歲)被控於2023年3月12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寶榮大樓某單位外威脅范姓女事主會作出違法作為,即危害她的人身安全及她的工作,意圖導致范作出她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即與陳修復關係。
本報記者
陳肇鈞。 資料圖片
---
《星島申訴王》於3月1日隆重登場,節目為民請命抱不平、追蹤城中熱話,亦會搜羅溫情小故事。你申訴,我跟進,搵91999933,《星島申訴王》隨時候命!
立即報料: 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獨家報料一旦被採用及報導,將獲得乙份獎品。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