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門即將關閉,乘客衝刺上車的畫面時有所見。在江蘇無錫,一名婦女衝地鐵門致腰椎骨折,將地鐵公司告上法庭,索賠25萬元(人民幣,下同)。無錫市梁溪法院最終駁回了乘客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地鐵公司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毋須擔責。
案情指,2021年6月12日,60多歲的無錫市民李女士買完菜後,拉著帶輪購物車坐地鐵2號線。到車廂前,地鐵關門的警示音已響起,但為不錯過這班車,她加速「衝刺」,在車門關閉前上了車,但身後的購物車被車門夾住。
女子衝地鐵門致腰椎骨折,事發經過逐格睇: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地鐵車門夾住購物車後又重新打開,李女士將購物車帶上車,過程持續約15秒。在拉拽拖車的過程中,李女士腰部受傷,經診斷為老年性骨質疏鬆伴病理性骨折,經手術治療後出院,花費醫藥費2.8萬餘元,被評定為傷殘九級。
李女士認為,自己試圖進入車廂時站台工作人員沒有阻止,地鐵公司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賠償責任,將無錫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25萬元。
法院調取事發閉路電視並勘查現場發現,事發站台門顯眼處已張貼「門燈閃爍,請勿上車」的安全標識,候車區公告欄張貼《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亦載明「列車關門提示警鈴鳴響時或警示燈閃爍時禁止上下車」,守則在事發車站共貼了13處。
法院認為,地鐵公司通過張貼安全標識、《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等對乘客進行安全提示,地鐵關門前有提示音同時警示燈閃爍,地鐵公司已盡到可預見、可預防的防護措施。李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視安全警示、疏於自身安全的注意義務,應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害後果。
---
《星島申訴王》於3月1日隆重登場,節目為民請命抱不平、追蹤城中熱話,亦會搜羅溫情小故事。你申訴,我跟進,搵91999933,《星島申訴王》隨時候命!
立即報料: https://bit.ly/3IMunqd
你的獨家報料一旦被採用及報導,將獲得乙份獎品。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