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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朗屏中電電纜橋去年6月中爆炸起火,導致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大停電」,歷時逾15小時,影響十多萬戶居民。有市民稱因事件導致冰箱食物變壞,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中電追討6500多元;中電一方則申請剔除申索,指對方無理纏繞。暫委審裁官陳嘉行今日駁回中電無理纏繞的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再訊,保留是次訟費處理,以待正式審訊的後才定奪。

陳官就剔除申請裁決時指,根據對電纜橋意外發生的調查報告,中電會否預見螢火燈(光管)出現過熱問題,以及有否檢查機件老化問題,並向中電提出專業建議等措施,另本案而言,被告人先前稱申索人不能證明他是食品的擁有人,這屬事實爭議,需要聽取日後證供才能判斷,另指出申索人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食物因停電變壞,但法庭相信牛奶、乳酪及雪糕等均會停電超過12個小時之後,都會變壞。

索償人Lo Po Sang。盧江球攝
索償人Lo Po Sang。盧江球攝
涉案變質食物的追討清單。
涉案變質食物的追討清單。

陳官總括而言,認為這不屬無理纏繞,撤回中電剔除申索的申請。

陳官指,基於申請人暫時成功申請,可提出訟費申請。申索人隨即指,他曾為本案準備時間,付出時間及文件成本。

陳官表示,現時將訟費交付申索人,對被告人造成不公平。其後申索人兩次強調「寄信都要錢」。陳官表明,並非拒絕其訟費申請,只是保留以待處理,並將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再訊。

申索人為Lo Po Sang,被告人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CLP Power Hong Kong Limited)。申索書指,中電在2022年6月21日沒有合理的時間恢復供電,停電15小時,令他所購食品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申索人再引用食物安全中心建議和呼籲,是次申索食品不能食用,基於雪櫃內物品太多,是次申索只針對其中相對重要的食品進行追討,又稱購買時是以現金付款,沒有相關付款紀錄提供,食品價格按照網上超級市場及官網價格估值,計算只是物價,不包括利息或開支在內,總計申索金額共6559.3元。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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