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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都會駅業主委員會昨日發起遊行,反對政府於將軍澳132區填海、興建厭惡性設施的計畫,為撤銷限聚令後的首次遊行,其中警方要求參加者須佩戴印有獨立編號的掛頸卡牌,引發爭議。遊行申請人之一、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今早(2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相關規限非常不必要且極具侮辱性,亦令部分想參加遊行的市民卻步,認為如果日後仍有這些限制,難以再舉辦遊行。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主辦方在集會遊行期間加上膠帶,分隔集會人士和其他市民。蘇正謙攝
主辦方在集會遊行期間加上膠帶,分隔集會人士和其他市民。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居民遊行反對興建水泥廠。蘇正謙攝
將軍澳有居民組織發起遊行,反對132區填海和興建厭惡性設施。(蘇正謙攝)
將軍澳有居民組織發起遊行,反對132區填海和興建厭惡性設施。(蘇正謙攝)
參加遊行的人士必須戴上主辦單位提供的牌。(蘇正謙攝)
參加遊行的人士必須戴上主辦單位提供的牌。(蘇正謙攝)
早上約11時,可見有數十居民出席遊行。(黃子龍攝)
早上約11時,可見有數十居民出席遊行。(黃子龍攝)

指不應將過多責任轉移到主辦單位身上

陳展浚指,警方在遊行前夕,每一條橫額、每一個相關宣傳遊行的社交網帖子、其他屋苑的通告都要審視,而一開始亦只是要求參加者身上貼貼紙,後來提高要求,必須掛牌(要由主辦單位自行準備)。他認為這些要求「極度侮辱性」,反問有何必要,「作為主辦單位,有特別事情我會去處理,但點解要掛牌限制?」形容參加者有種「被標籤、圈養」的感覺,如同告訴所有人「遊行好危險」,昨日他亦發現遊行沿途有很多居民在旁邊觀看,投以奇異目光,相信這就是許多居民明明有訴求要表達,卻又不敢參與遊行的原因。他亦認為如其他市民希望在遊行沿途上加入,一同聲援大會想表達的訴求,是很正常的事,不明白為何要禁止。

陳展浚認為如果警方需要防止有「暴力團伙」搞事,此擔心大可不必,現時香港已有《國安法》,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的危險事件沒有可能再發生。「政府自己不是經常說要向前行、由治及興、不要糾纏於以前的事、要走出來?」認為對遊行施加不必要限制,正正顯示政府眼中香港未有「復常」。他透露,有向警方反建議過其他選項,但要是警方企硬,「我們只有接受和不接受兩個選項」,坦言今次接受條件,僅僅是尊重居民表達訴求的權利,但要是往後再有類似的規限,不會再辦遊行。

另外,陳展浚表示留意到警方今次將許多責任,放在主辦單位身上。例如現場拉起線區隔參與者和傳媒代表,如果有攝影記者「爬高爬低」稍為接近封鎖線,警方會立即要求糾察阻止,否則會即時終止遊行,但他認為與傳媒溝通站位,應是警察傳媒聯絡隊的工作,當局亦不應該將所有事情視為主辦者、參加者的責任。他又指,昨日遊行管制安排的觀感非常差,已經引起不少外媒的報道。

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蘇正謙攝
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蘇正謙攝

監警會成員:國安考慮 做額外提防工作可以理解

監警會成員陳錦榮以個人身份接受商台訪問,指出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時,有權釐定條件,亦有其自身的考量,個人認為可以理解,尤其在《國安法》下,要考慮遊行可能牽涉「額外的發展」,做一些額外提防工作也是可以的。至於具體涉及什麼考量、什麼才算合理,就要警方自行解釋,原則上他認同要是對執行職責有幫助,多解釋是好事。

過去不少大型遊行,監警會都會派出觀察員到現場觀看,被問到未來會否提出這個建議,陳錦榮同樣認為如果監警會覺得這對未來工作有幫助,當然會考慮。

監警會成員陳錦榮(右)。(資料圖片)
監警會成員陳錦榮(右)。(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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