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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加控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中兩名被告一項貪污罪名,涉及一個內地住宅物業。二人為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前總經理及其一中名分判商東主,早前與另外8人被控多項貪污等罪名。有關案件涉及賄款新增至約500萬港元,所涉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2.6億港元。

廉署指,去年8月中採取「暴雪」執法行動,拘捕多人就三跑項目涉嫌貪污,經深入調查後分5宗案件起訴10人。廉署指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加控機管局前總經理殷國強(62歲)及三跑項目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卡樂)東主吳啟安(66歲)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

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
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

其餘8名被告年齡介乎28歲至63歲,包括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及其妻子陳珏丹;另有3人為三跑項目分判商卡樂前項目經理廖偉倫,以及分判商多金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李錦安及其親信屈紀章;餘下3人為三跑項目供應商駿豐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營者王清梧及黃斌漢,以及其獨資董事兼股東黃汝鏗。

裁判官鄧少雄今日(4月6日)將其中9名被告的4宗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控方稍後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9人被控多項罪名,包括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以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餘下一宗案件為黃汝鏗所涉的盜竊案。

殷國強是機管局以短期合約聘用的工程師,負責協助管理及監督三跑項目多份合約的工程,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吳啟安是三跑項目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的東主。

殷國強及吳啟安今天所面對的新增控罪指,二人涉嫌於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間串謀殷國強一名女友人,使殷國強接受一筆人民幣580,000(約66萬港元)賄款,以協助卡樂獲得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一間承建商優待,或協助卡樂取得三跑項目一項拋填及平整工程。該筆賄款為購買一個內地住宅物業的部分款項,而該項拋填及平整工程合約總值8,300萬港元。

吳啟安另須於下星期五(4月14日)到東區裁判法院再應訊,以處理另外三項有關他的新增控罪。

廉署發言人指,有關貪污案件與工程及物料供應合約的審批、行政及財務事宜有關,廉署調查並未發現任何資料顯示,當中涉及工程質素及物料規格方面的問題。廉署知悉機管局已就相關文件及記錄進行全面檢視,並沒有發現異常及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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