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足中場陳肇鈞疑因想和前女友復合,在女方住所外涉嫌出言恐嚇,因而被控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撤回控罪,並將陳肇鈞被檢取作證的手機交還;辯方沒有提出訟費申請。據悉,案中事主無意繼續追究,故控方撤控;陳在法庭外,則指事件只是「一場誤會」。
據悉案中事主無意繼續追究
陳肇鈞(30歲)早前被控於2023年3月12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寶榮大樓某單位外威脅范姓女事主會作出違法作為,即危害她的人身安全及她的工作,意圖導致范作出她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即與陳修復關係。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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