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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團來港旅遊逐步復常,惜接連發生團客迫爆土瓜灣用膳事件,人流失控、強迫購物、環境衞生等亂象又再浮現,觸發旅遊業監管局與業界約法三章加強管理,並頻與執法人員到場巡查。

剛過去的復活節假期,擠迫情況有所改善,旅監局更與業界商討,安排觀光船接待內地遊客用餐,一邊欣賞維港景色一邊用膳。

麥美娟透露「開心香港」活動即將啟動,有關細節將於日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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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旅監局成員的民建聯副秘書長葉傲冬指出,旅監局不會就旅行團費用設下限,亦不希望對業界「落猛藥」規管,但期望旅行團自律,在控制人流及景點分流上多作部署,給予旅客良好旅遊體驗,同時避免滋擾相關區域的居民。

同時是旅監局轄下守則及指引委員會、機構事務委員會、紀律委員會、牌照委員會成員的葉傲冬強調,旅監局具有對旅業發牌及規管職能,權責比以往旅議會更大。

他表示,若業內有不良分子經常被投訴, 影響行業聲譽,或發生類似強迫旅客購物等嚴重問題,輕則影響日後續牌,一旦牽涉刑事罪行,旅監局更會將事件交予執法部門處理,旅行社持牌人及導遊隨時面對刑責。

旅遊業監管局於二○二○年成立,現屆主席是來自法律界的馬豪輝,副主席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旅遊事務專員沈鳳君擔任,行政總裁則為紀律部隊出身的方安妮。該局是根據《旅遊業條例》(第六百三十四章) 第一百五十條成立的法定監管機構, 並於二二年九月開始接管原本由旅遊業議會負責的發牌、賠償及旅遊業賠償基金等工作。

現時旅監局主要職能包括推動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行事持正,並提高其能力及專業水平;規管入境旅行團在安排下光顧的商店;就關乎規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的事宜, 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接收和處理牌照申請;發出、修訂、撤銷和暫時吊銷牌照,以及將牌照續期;施加該局認為適當的牌照條件;持有、管理和運用旅遊業賠償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