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分配校舍或校地的國際學校,須與教育局簽訂服務合約,並就取錄非本地生訂定最低比例。當局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透露,在22/23學年有16所國際學校受服務合約所限,須錄取50%至98%不等的非本地生,但4校未達規定,比例僅佔49%至71%不等,其中3所更連續兩個學年未達標;英基學校協會在21/22及22/23學年,連續兩年非本地生比例未達70%下限,分別僅67%及65%。
當局強調國際學校須提供學額,滿足在港居住、因工作或投資而來港的非本地家庭需求,已去信提醒相關學校來年收生時,須留意及符合收生比例的規定,促請落實措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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