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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引述〈墨落無悔〉聲明中指「考慮到立場差異」一句,反映聲明發起人察覺到協調會議中立場分歧。《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引述前文指「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反駁辯方「現在,我告訴你,你說法有問題」,並強調「共識已經達成」。

大律師沈士文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主問時引述鄒家成6月10日在Facebook 發文發起〈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指出當中提及五大訴求、棄選機制經協調後均不受爭議,唯一受爭議事項為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趙家賢同意。沈士文再引述聲明指「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指出句中意指抗爭陣營或民主陣營中內有立場差異,趙解釋協調會議中有一些協議基礎,惟當中有部分立場差異,聲明發起人寫出其陣營的最大公因數,然而將協調會議內所有人都寫成抗爭陣營,當時其實「仍有不同拉扯喺當中」。《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追問下,趙形容聲明「想畀壓力所有人,如果你唔簽就唔係我哋同一個陣營喇」。

法官陳慶偉出言指應連同前文一併閱讀,引述「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認為看來無論指抗爭陣營或民主陣營,都已經達成共識。沈士文指出「考慮到立場差異」一句,反映聲明發起人也察覺到協調會議中立場差異。陳官重申說法,直指有關否決財案爭議已有定奪,沈士文反駁文意並非如此。陳官一錘定音,向沈士文說「現在,我告訴你你說法有問題,共識已經達成」,李官亦插口提到沈士文所代表的被告沒有簽署聲明,沈士文不同意陳官說法,惟回應指將於書面陳詞處理。趙另確認黃碧雲及林卓廷二人提名表格中沒有附上任何附件提及否決財案。

沈士文引述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的新界東協調會議紀錄,當中提到戴、鄒及不知名人士商討該區立法會選舉出選名單數目,當時六張還是七張名單出選議而未決,有指待初選後再議。然而沈士文引用戴製作的新界東協調機制,指出內文指「由首七張名單參與官方選舉」,趙認為「睇唔到好大嘅分別」,惟同意當時沒有共識派7張名單參選。

趙家賢。
趙家賢。

趙家賢同意協調會議之初,與會者曾傳閱文件,獲告知「35+」計畫初心為參與初選,避免「𠝹票」,以爭取最多立法會議席。趙又指協調過程中,不見有任何文件或清晰做法指明如何達成共識,惟民主陣營人生「都好畀面戴耀廷,都好對區諾軒好信任」,遇有小爭議,戴即席建議解決辦法時其他人均沒有異議。

趙同意5月5日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中投票表決並非正式投票,僅了解意向而已,補充指「如果正式投票一定會講明」。趙確認新東九西在第一次協調會議後,就否決財案一事未達成共識,然而因為沒有參與兩區第二次會議,故個人而言並不清楚其後可有共識。

趙承認衛生服務界有3人出選初選,但從沒有舉行協調會議,卻同獲戴製作衛生服務界協調機制協議。趙曾向戴查詢,獲回覆指戴會與所有參與初選人士個別仔細商討,惟趙不清楚詳情,亦不知戴可有付諸實行。

李官問及衛生服務界舉辦初選意義何在,趙解釋民主派一直穩奪衛生服務界議席,時任議員李國麟被業界人士認為過於溫和保守,加上後來業界成立新工會,業界勢力版塊有變,立場進取人士當道,並希望業界團結一致推舉一人參選立法會,遂主張舉辦初選,李國麟亦願意參選,最終於初選敬陪末席。

另外趙家賢錄影會面謄本部分段落顯示為「⋯⋯(聽不清)」,庭上重新播放錄影會面「呢個嘅叫做何桂藍,同埋呢係重有呢個岑敖暉,佢哋呢幾個就比較上我哋叫做vocal喺一個嘅協調會議當中」。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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