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婚禮攝影男助理於2020年6月7日,把高級督察及其太太即日的兩張婚禮照上傳到連登討論區,內文寫道「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並附有高級督察個人資料、電話號碼、警員編號及崗位等,違反法庭「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他承認藐視法庭,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及濫用受信職權的行為,但接納他到場才知道新郎的警察身分,並無預謀犯案,判監2個月,緩刑一年,另需向律政司支付8萬元訟費。書面判決理由將於未來數天頒布。

代表律政司的何卓衡大律師指,涉案警員與太太於2020年6月7日,在尖沙嘴區某酒店舉行婚禮,聘請一名婚禮攝影師及三名攝影助理為婚禮拍攝,婚禮上有人約於下午五時許發現連登討論區上,有帖文顯示涉案婚禮的兩張照片,內文寫道:「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另附上標題為:「銅鑼灣放火暴徒,網友肉搜竟是飛虎假扮的」的新聞連結,以及轉載「香港編年史」上涉案高級督察的名字、電話號碼、警員編號等個人資料,亦透露婚禮場地。帖文在半小時內已有24人留言,有留言聲稱新娘會被一群南亞裔人士集體強姦。

何卓衡認為本案情節比其他同類案件嚴重,涉及違反誠信及濫用受信職權,違反法庭「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而高級督察聘請攝影團隊拍攝婚禮,涉及高度隱私,男被告楊軒桓以手機拍攝照片,違反客戶保密義務,在婚禮途中上載上網,令新郎新娘家人擔心安危,屬加刑因素。律政司不接納被告是出於一時衝動而犯案,而是認為被告轉載新聞連結及高級督察詳細個人資料,有意圖對高級督察作出傷害及滋擾,不認為被告有侮意,應予以阻嚇性刑罰,建議判處即時監禁。

被告方求情時指律政司延遲提告近兩年,被告期間奉公守法、勤奮工作、貢獻社會,現於非牟利機構青年中心工作,現已深感後侮,亦已撰信向新郎新娘及受影響人士致歉,被告在到達婚禮前並不知道新郎的警察身份,無意傷害警員,而涉案帖文沒有直接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帖文亦在24小時內刪除,希望法官判處緩刑。法官高浩文經考慮後判處被告監禁2個月,緩刑一年,另需向律政司支付8萬元訟費。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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