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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2021年3月發生一宗圍毆擄走案,其中兩名約30歲男子涉嫌與他人從朗豪坊對出用拳頭及鐵通襲擊一名28歲男事主,造成其頭皮裂傷、眼框疼痛等,再以假車牌的7人車載該男至屯門禁錮2小時才釋放,被控綁架及有意圖而傷人罪。他們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日(18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至荃灣法院)開審。受襲事主作供時,指他當日被8至10名人士捉住,及以鐵通或水喉通作出襲擊,被載至某山上時有人為他叫喊「死㗎喇!捱唔住喇!」,同時他承認跟一被告因其女朋友的事宜而出現爭執。

男事主劉志豪供稱,2021年3月17日,他相約被告曾俊杰於旺角朗豪坊會面,但晚上8點多時,正處於小巴站的他突然被8至10名人士捉住及襲擊,當中有人拿著鐵通或水喉通,且引用閉路電視片段指,案發時因其橙色衛衣被人「扯咗出嚟」而變得赤裸上身,同時被人捉上一架車,期間他在司機後排座位的地上繼續被人用腳踩著,及用棍擊打其頭部和雙手的手肘。

被告蕭安格。何健勇攝
被告蕭安格。何健勇攝
被告曾俊杰。何健勇攝
被告曾俊杰。何健勇攝
證人男事主劉志豪。何健勇攝
證人男事主劉志豪。何健勇攝

劉續指,涉案車輛停泊在某山上時,他被人扔落車,再遭襲擊了一會兒後,有人叫喊「死㗎啦!捱唔住啦!」,又望見他感到有些寒冷,便給予他一碗粥,其後該些施襲者已離開現場,他自己就決定下山及尋找途人幫忙報警,最後他亦知道當時位於屯門,並被送往屯門醫院進行治療。劉另當被提及有否與他人積怨時,表示事後想著應與本案無關,「我唔想冤枉人」,所以他真的不知道為何會被人襲擊。

劉再指,承認事發前跟被告曾俊杰發生少許「拗撬」,這關於其女朋友的瑣碎事情,即當時他於3月16日晚上透過「微信」知悉女朋友將與某人在賓館會面,隨即至翌日凌晨5時他與一名男性朋友到達該間賓館,並見到曾俊杰及其女朋友,最後亦決定接走她。

被告為曾俊杰(29歲)及蕭安格(30歲,無業)同被控於2021年3月17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違反劉志豪的意願下,將他非法以武力帶走;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令劉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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