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一名女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6,000元。
海關發言人指,被告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海關人員2022年9月對被告進行調查,發現她透過個人電子錢包進行有關匯款業務。
發言人續指,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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