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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昨日(27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偵破一宗懷疑走私案件,檢獲一批懷疑走私貨物和一批未附有相關衞生證明書或書面准許的凍肉,估計市值共約1,000萬元。
   
海關人員昨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車,經檢查後,在車上發現一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一組懷疑屬戰略物品的無人駕駛飛行載具(即無人機)、約300件另類吸煙產品和約3,400部智能電話。另外,人員亦發現約600公斤凍肉(包括肉類、家禽及野味等)並無附有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物環境衞生署的書面准許。47歲男貨車司機被捕,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檢約300件另類吸煙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檢約300件另類吸煙產品。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檢約3400部智能電話。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檢約3400部智能電話。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亦發現約600公斤凍肉,包括肉類、家禽及野味等,並無附衞生證明書。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亦發現約600公斤凍肉,包括肉類、家禽及野味等,並無附衞生證明書。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指,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此外,任何人如沒有有效許可證而輸入或輸出《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管制清單內列明的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無限額罰款及監禁七年。

根據《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任何人士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必須提供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環署的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犯法例。海關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撃跨境走私活動。此外,海關亦關注食物在跨境運送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並提醒市民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店。海關與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會繼續保持緊密的情報交流及合作,並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非法進口食物活動。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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