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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交通罪行電子舉報平台「影住駕」運作至今近一年,立法會議員陳健波今日(3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書面質詢,查詢平台運作情況。政府回覆指,平台推出至今收到6.8萬宗舉報。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關注警方交通罪行電子舉報平台「影住駕」。資料圖片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關注警方交通罪行電子舉報平台「影住駕」。資料圖片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資料圖片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資料圖片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指,「影住駕」平台自2022年5月正式推出至今年4月21日期間,共收到超過68,000宗舉報。就有關平台就各類舉報投訴數字,他指截至2023年3月底,有13,316宗舉報涉及「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8,897宗涉及「沒有遵從道路標記」、12,200宗涉及「橫過連續雙白線」、5,582宗涉及「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及3,998宗涉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

林世雄指截至今年3月底,警方就「影住駕」平台的舉報共發出超過19,0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以傳票作出超過2,400宗檢控。

被問到警方現時是否只接納市民透過光碟提交上述舉報個案影片或照片的複本作為呈堂證物,林世雄指,警方所有的呈堂證物必須符合法庭的要求,以確保有足夠證據對違例人士作出檢控。警方須肯定證物鏈的完整性(如不被修改或破壞),並妥為保存證物。就檢控透過「影住駕」平台接獲的個案而言,光碟是提交呈堂證物較為穩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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