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表示,一名機場三跑項目分判商前紮鐵工「工頭」,早前被落案起訴從2名工人收賄共59,000元,以協助他們繼續獲分判商聘用。被告今天(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9項控罪,被判囚8個月,另須向分判商歸還所得的59,000元賄款。
案情指,41歲的被告葉應藍案發時是德鑄工程有限公司(德鑄)「三跑」項目一組紮鐵工的「工頭」,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他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從一名紮鐵工及一名雜工分別收取賄款逾55,000元及3,900元,以協助他們獲德鑄繼續僱用。葉應藍在法院承認9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廉署已就機場三跑項目起訴23人涉貪污。資料圖片
機場三跑已於去年11月落成啟用。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貪污屬嚴重罪行,不為香港社會接受,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她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將刑期扣減至8個月。裁判官又頒令被告須向德鑄歸還59,000元,即涉案賄款金額。
廉署表示已就「三跑」項目已落案起訴23名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貪污,包括本案被告共13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判囚最高10個月。另外9人尚待答辯或審訊,1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而調查期間,機管局、項目總承建商中國水電–中國電建–保華–建信聯營及德鑄有提供全面協助。相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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