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聯同牌照組、特遣隊、軍裝巡邏小隊、反三合會行動組、西九龍總區機動部隊及入境事務處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昨日(9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的跨部門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勞工行動,突擊巡查旺角區內多個地點。
 
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1人,包括一名內地男子、5名內地女子及5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6至50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等罪行。其中十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份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指,旺角警區一直積極打擊相關罪行,並與相關部門和持份者合作搜集情報,在不同地點採取突擊或聯合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一十五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五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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