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找換店前店長從公司盜竊94萬元,並以一份虛假交易紀錄掩飾她挪用款項。被告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將案件押後至6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柙懲教署看管。

袁安琪,31歲,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許氏兄弟)前分店店長,承認兩項罪名,即一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大圍分店店長。該分店以三興行外幣找換有限公司的名稱經營,並提供外幣找換和匯款服務。被告負責該分店的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顧客的匯款申請。

許氏兄弟不會向顧客提供任何貸款服務,而其職員不得以賒帳方式為顧客處理匯款申請。每間分店的職員須每日向許氏兄弟匯報財務狀況,例如分店的現金結餘。

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被告未經許氏兄弟批准,從上述分店提取現金合共94萬元,以提供數筆貸款予一名顧客。

被告於2020年2月底獲悉該分店將結業並進行內部審計,遂指示一名結數員向許氏兄弟提交一份交易紀錄,訛稱分店曾轉移94萬元至許氏兄弟另一間分店。

案情透露被告其實沒有轉移該筆現金,但她以上述交易紀錄誤導許氏兄弟,並掩飾分店94萬元的現金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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