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美國政府制裁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國安法指定法官。司法機構回應指,強烈譴責任何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以包括制裁在內的不當壓力的企圖,稱這對香港的法治、獨立的司法制度,及法官和司法人員作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
司法機構指,本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2條、第19條及第85條明確規定,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包括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內的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須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他們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司法機構強調,甚麼案件會訴諸法庭,並非法官和司法人員控制,但案件一經提交法庭,法庭就必須嚴格依法處理。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按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履行職責,秉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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