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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前港鐵男車長前年先後在荃灣2個廁所內突然脫下一名輕度智障男童褲子,兩度舌舔陽具約20至30下,另一次則用手捏了另一名男童的陽具2下,早前承認了2項非禮罪。法官韋漢熙今早於荃灣法院引述報告指被告沒有戀童癖,同性戀傾向與宗教未能調和而自覺羞恥衝動犯案,惟對輕度智障事主構成嚴重侵犯,判監18個月。韋官籲被告為人為己接受心理輔導治療,讓初犯變成最後一次犯案。

韋官引述醫學報告指被告梅浩霖曾就過度活躍接受治療,並確診患上亞氏保加症,惟15歲後再沒有跟進,報告又指被告沒有戀童癖,自12歲起有同性戀傾向,情況屬自我認同困難同性戀,加上社交能力弱以及代父還債的壓力終致衝動下干犯本案,現已悔改求診。韋官再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被告道德標準高,為同性所吸引,惟宗教信仰以及個人性傾向未能調和,令自己感到羞恥,對一己性心理壓抑並隱瞞家人,同時亦有窺淫症,藉由窺視裸體或性行為引起性興奮,雖非戀童,但認為青春期男性有性吸引力,有中高重犯機會。

其中一案發生在荃灣海濱公園籃球場附近男廁。
其中一案發生在荃灣海濱公園籃球場附近男廁。
另一案發生在荃灣公園男廁內。網圖
另一案發生在荃灣公園男廁內。網圖

韋官指2名事主分別15歲和14歲,身心尚在發育中,需要法庭保護,尤其前者認知能力低於平均水平,各方面能力相當於8至10歲兒歲,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韋官續指被告生理年齡大10歲,於公眾地方侵犯15歲事主2次,共20分鐘,令對方十分害怕;另一次犯案則為時甚短,僅捏陽具2下。韋官根據案例指即使2名事主不願提供資訊,也不能忽視2人心理受創。

韋官判刑指明白被告的困難,由性傾向引起種種問題,而其本性不壞,雖然有中高重犯機會,但心理輔導干預可有助預防再犯。韋官認為被告並非刻意選擇弱勢幼童犯案,而是隨機選擇外貌猶如青少年的對象侵犯,過程沒有威逼利誘,但兩度舌舔陽具10分鐘對輕度智障事主構成嚴重侵犯,亦不接納期間被告毫不察覺事主為智障,故以2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為扣減至16個月。韋官以3個月為另一項非禮罪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2個月,分期執行,共囚18個月。

被告梅浩霖現任職交通顧問公司,承認於2021年3月10日在荃灣怡康街2A號荃灣海濱公園籃球場附近男廁及傷殘人士廁所內,猥褻侵犯15歲男童X;另承認於同年9月24日在荃灣永順街59號荃灣公園男廁內,猥褻侵犯14歲男童Y。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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