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球賽播錯國歌事件有新發展,港協暨奧委會今日(18日)就事件向冰協嚴厲書面申斥,作出告誡,並由於冰協提交的報告,包括遴選機制、誠信管理及投票權等部分需要作出詳述,要求冰協在14日內,即5月31日前就有關部分提出完整改善方案,以及實施時間表。
港協作出書面申斥,原因是冰協在2月的比賽時,明顯沒有遵從國歌播放指引,領隊沒有將儲存國歌的硬件交賽事的主辦機構,以及沒有向主辦方確認國歌,而冰協在4月羅馬尼亞另一場比賽嚴謹遵從指引,因而避免同類事件發生,足以證明並顯示冰協完全理解和有能力執行相關規定。港協認為相關的懲處要反映事件的嚴重性,而冰協在事件後重視不足,因此要發出嚴厲的書面申斥而不是一般的書面警告。
作賽前須向港協領取工具包
楊祖賜又指指引可以有所完善,包括要求體育總會必須在以後每一次出發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時,向港協領取工具包並帶著出賽,並需要向主辦方作書面簽收,如主辦機構拒絕讓領隊即場聆聽或核對國歌、區旗時,領隊必須拒絕運動員參與頒獎禮。港協會在明天(19日)通知體育總會有關修訂了的指引,之後會儘快舉行簡介會。
冰協須就三方面提出完整改善方案
楊祖賜又指冰協在5月4日提交的改善方案,沒有詳述核心的事務,包括運動員遴選機制、誠信管理及會員制度等。在遴選機制上,冰協現時的機制不太清晰,包括遴選拔條件、程序及界定遴選條件的比重等,冰協要確保所有合資格運動員,均可以參加選拔為港隊作才;誠信管理方面,冰協提交企業改善方案,仍有進步空間,例如制定饋贈處理程序、違反誠信行為守則的懲處等,而會員制度方面,冰協並提及會員提名及被提名資格等,因此都須再作補充。港協要求冰協在14日內,即5月31日前就有關部分提出完整改善方案,以及實施時間表。
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則指希望國歌事件不會再發生,港協共有80多個屬會,要加強管理,政府給予不少資源,希望可以加強企業管治。又指今年及明年有多個大型賽事,希望大家多為運動員打氣,對體育發展更有利。
鄭泳舜指港協最新決定是恰當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認為港協最新決定是恰當的,相信相關考慮已取得一定平衡,指出如暫停冰協會籍,會影響運動員對外作賽的資助。他稱播錯國歌事件已發生3個月,相關運動員受到一定影響,表示希望事件可盡快處理以告一段落。又指出對主辦單位播錯國歌是不能接受及「零容忍」,因涉及國家及運動員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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