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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今日(18日)下午生效,持續兩小時,這是勞工處推出措施以來,首次發出工作暑熱警告。

勞工處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資料圖片)
勞工處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資料圖片)

勞工處在本周一實施《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在今日下午1時50分,發出首個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並於下午3時50分除下。

勞工處提醒,部分工作環境下的熱壓力頗高,應採取適當的防暑措施。

按照指引,中等勞動的工人,例如清潔工、送貨工人、郵政和速遞人員等,在黃色警告下每小時應工作45分鐘,便有15分鐘休息時間;重勞動者如搬運工人、釘板工人、混凝土工人、灌漿工人等,應工作30分鐘便休息30分鐘;極重勞動者如紮鐵工人、棚架工人、正接受體能訓練的僱員等,應每小時工作15分鐘,休息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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