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七一遊行被警方禁止,但有大批示威者上街集結,18歲青年涉當日用雨傘破壞港鐵設施及企圖在馬路上燃點紙箱,他否認企圖縱火、刑事損壞等共5罪,案件今(2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和他人嘗試用兩傘破壞閉路電視鏡頭和LED顯示屏,但不成功,及後改為破壞天花板的4條光管,光管碎片散落一地,造成6240元損失。審訊下午續。
被告黎俊熙被控2項企圖刑事損壞、1項刑事損壞、1項企圖縱火及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控罪指,黎
於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企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公司的閉路電視及電子顯示屏;及損壞屬於港鐵的4支光管;及同日在英皇道14號外企圖用火損壞2個紙箱;交替控罪則指黎於在同地保管一個打火機,以損壞上述兩個紙箱。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年7月1日下午約4點,黎俊熙和同案被告張世康一起行到港鐵天后站B出口外。黎當時戴黑帽、黑色面罩、黑色外套和長褲,背著黑色背包和手持長直傘。兩人用長傘打閉路電視鏡頭2至3下,但攝影機鏡頭沒有被損壞。兩人其後進入港鐵站內,用長傘砸碎天花板上近B出口的4條光管,修理費為6240元;兩人及後再用長傘拍打B出口天花板下的LED顯示屏,但該顯示屏並未被損壞。
2人離開天后站後,沿著英皇道往北角方向行,當時英皇道被人用紙箱、雪糕筒、 鐵欄等雜物堵塞。在英皇道14號外西行線,黎蹲下並試圖燃點一個啡色紙箱,但不成功。
隨後有人大叫警察,兩人放下雨傘及跑向銀幕街,並邊跑邊脫下衣物,再放入背包。跑入帆船街後,再經後巷跑入電氣道,繼續向北角方向逃跑,直至跑到七海商場。兩人離開商場後,沿著英皇道向北角方向行,走到炮台山站A出口附近。警察約下午4時半在炮台山A出口外截停兩人,黎的背包內被搜出黑衣、黑手袖、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身上亦被搜出打火機和手套。
同案被告張世康則承認1項企圖刑毀、1項刑事損壞及1項企圖縱火罪,他另涉販運危險藥物案,早前被判監,總刑期49個月。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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