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姓陳女子上周一(15日)早上在旺角砵蘭街7-11便利店,遭另一名女子兜頭淋潑熱飲,導致右肩、頸、耳及臉部二級燒傷,留下永久傷疤,警方調查一周後,昨(22日)在旺角拘捕一名姓張37歲女子,涉嫌傷人,她仍被扣查中,警方相信事件涉及感情糾紛。消息稱,姓陳女事主早前被指撬人牆腳與另一名女子結怨,而被捕張女則是替閨密出頭而犯案。
發生淋潑熱飲傷人案的便利店。楊偉亨攝
便利店內熱飲機。楊偉亨攝
發生淋熱飲傷人案的便利店。楊偉亨攝
警方旺角警區刑事部督察袁栢瑩現向傳媒簡報案情。楊偉亨攝
警方旺角警區刑事部督察袁栢瑩現向傳媒簡報案情時表示,本月15日警方接獲31歲女子報案,指同日中午約12時,在旺角一間便利店與一名中國籍女子發生糾紛,其間遭對方淋潑熱飲,導致面部及肩部二級燒傷,在過去一周,旺角刑事調查隊探員翻查閉路電視,鎖定一名中國籍女子,昨(22日)在旺角區拘捕該名37歲女子涉嫌傷人,她仍被扣查中。警方經調查後相信,兩女是互相認識的,糾紛涉及感情問題,但詳情不便透露。警方重申,傷人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該名姓陳女事主早前向傳媒表示,對報案後警方要花半小時才到場的處事手法感失望及痛心,袁督察解釋,當日受害人報警後,警方已盡快安排人手到現場,到場後因受害人當時已不在場,警員致電受害人,受害人當時報稱不須警方協助,可自行處理,遂離開現場。
同日下午約5時,受害人因感身體不適,再次致電報案,刑事調查隊人員接手調查,聯絡事主獲悉她在醫院,探員已到醫院了解事件,惟醫護人員稱事主不宜錄取口供,當時並無即時為事主落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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