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31事件」半週年,有示威者於旺角聚集堵路,驅散期間有便衣警「落單」被追打,一度擎槍。2男涉案分別否認意圖襲警及盜竊罪受審,質疑警員以武力威嚇2人招認犯案。裁判官施祖堯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指2人說法自相矛盾,認為2人在自願及公平情況下招認,故裁定2人罪成。施官押後案件至下月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2人還押看管。
施官裁決引述25歲地盤工人張家培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案發時「有一個警察畀人圍住咗,我見Sega衝埋去用硬物打咗嗰警察一下,我就諗住衝埋去打個警察。但啲人開始散,我未打到就掉頭走」;40歲物理治療助理方智勇則被捕後承認曾執拾警察頭盔,其後丢棄在惠豐中心,解釋行為出於貪心希望據為己有。
辯方曾質疑2人招認並非出於自願,張家培被捕後先後在住所後樓梯及秀茂坪警署內被警員拳打肚部和胸口,多次要求致電回家不果,警員曾誘稱若承認傷人罪最多判囚半年,又指「你認想打冇嘢㗎,你都冇打到」,並以警棍敲枱,令張家培感到驚慌,在不自願不公平下進行錄影會面。而方智勇則指被警員要求編造解釋,解釋因混亂而取走頭盔,後來怕誤會而棄置時,警員認為此說法不佳,要求重新解釋,又揮拳作勢毆打,威脅送其到新屋嶺,使其感到驚慌,在不獲會見律師和服用藥物情況下交出手機密碼,另指警方曾誘使方智勇承認襲警,以換取不獲起訴,期間自己出現幻聽。
施官反駁辯方質疑指警員供詞與錄影會面吻合,合乎情理沒有重大分歧,認為如張家培受暴力對待,驚慌下打算配合警方作供,又怎會於錄影會面中提出開脫說法指自己到現場「想睇戲」,其後看見受襲警員擎槍便調頭跑,認為其說法自相矛盾。施官另指方智勇錄影會面中,警員說話含口語,非依仗圖書背誦,故認為事先綵排說法過於誇張,過程處理沒有不尋常。另一方面施官指方智勇說法完全不合情理不一致,能說明藥效但無法說出服用藥物名稱,稱出現幻聽,對錄影會面沒有印象,後來改指「記得少量、初期」,觀乎過程方智勇對答流暢有條理,故認為其供詞均自相矛盾不合情理。施官認為所有警員供詞均誠實可靠,2人均在自願及公平情況下作出招認。
施官續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張家培案發時衝向受襲警員速度極高,跑得比其他人更快,故非旁觀者表現,與向警方陳述吻合,裁定其意圖襲警罪成;而方智勇取走頭盔後,扯去當中標記,再轉交陌生人,而非放回原位,顯示其有意圖據為己有,裁定其盜竊罪成。
兩名被告分別為25歲地盤工人張家培及40歲物理治療助理方智勇。張家培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附近,意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34731。方智勇被控於同日同地偷竊一個警察頭盔,而上述物品屬於偵緝警員34731的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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