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野戰迷及巴士迷的24歲前九巴兼職站務助理,5年前涉嫌受友人所託,代為管有2支手槍、3個滅聲器及899粒子彈等。他否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辯稱自己沒有懷疑過涉案物品有可能不合法,完全相信友人稱涉案物品只是「合法道具」及「裝飾子彈」,案件進行12日審訊,5女2男陪審團今退庭商議近十小時後,以大比數5比2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但裁定被告只是管有其中12盒子彈,案件押後至明日上午10時半進行辯方求情及判刑。
現年24歲、案發時20歲的男被告梁頌仁,被控於 2018年12月31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黃埔花園某單位內,無牌管有一批槍械及彈藥,即兩枝自動上膛手槍、3個滅聲器及899發彈藥。被告在案發時修讀專業進修中文大學康樂及休閒事務管理高級文憑課程,為全職學生,兼職九巴及地鐵站務助理。
控方指被告家中被搜出899粒實彈子彈、2支手槍及3個滅聲器,被告在警誡下稱:「呀Sir,我啲槍全部war game舖買,好好哋放喺自己屋企,咁都犯法呀?」,「依啲槍、子彈、部件都係一個叫Terrence嘅人經呀高俾我㗎」,「Terrence要我幫佢哋保管住先,仲話啲嘢係合法嘅」。被告指呀高當時稱涉案槍械及彈藥是「電動槍配件」、「合法道具」、「裝飾用子彈」,表明「唔會有事」。控方認為憑被告的警誡供詞、擺放涉案槍械及彈藥的位置、處理手法等,均顯示被告必然是在知情下管有涉案槍械及彈藥。
被告自辯時指他從小朋友不多,升中後在網上認識巴士迷及wargame同好者,十分珍惜及信任朋友。被告表示自己從來沒有接觸過真槍、真子彈、真滅聲器,他不知道涉案槍械是真是假,完全信任呀高形容涉案物件只是「道具」、「裝飾子彈」、「合法嘢嚟」,故在任何階段均沒有懷疑過涉案物品可能不合法。被告憶述他拿涉案物件回家後從來沒有打開物件,被告父親指被告非順產,一直懷疑被告發育遲緩,精神科醫生則診斷被告患有亞氏保加症及自閉症。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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