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收緊公屋租戶的申報機制,由10月開始要求公屋租戶由現時住滿10年才須首次申報,縮短至每2年申報1次,同時縮短「定期暫准居住證」期限,由1年減至4個月。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在電台節目表示,有關政策並代取代現時的公屋富戶政策,將分階段推行有關措施。

公屋租戶由10月開始,需每2年申報1次。資料圖片
公屋租戶由10月開始,需每2年申報1次。資料圖片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資料圖片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資料圖片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擔心仍有住戶在現時的申報制度下作出瞞報。資料圖片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擔心仍有住戶在現時的申報制度下作出瞞報。資料圖片
房委會收緊公屋租戶的申報機制,同時縮短「定期暫准居住證」期限。資料圖片
房委會收緊公屋租戶的申報機制,同時縮短「定期暫准居住證」期限。資料圖片
房委會同時收緊「加戶」措施,僅容許租戶為最多1名成年子女加戶。資料圖片
房委會同時收緊「加戶」措施,僅容許租戶為最多1名成年子女加戶。資料圖片

她又提到新申報制度,所需申報的資料比較簡單,包括申請有否持有物業、是否自住,有否違規等,並授權房署可向其他部門、私人機構,查核租戶資料。她相信有關的申報表格比較簡單,可以利用科技幫助掃瞄資料,預計現時人手可以應付。在核實資料及巡查方面,黃碧如認為現時的人員有豐富經驗,現時的機制也行之有效,但認為或可增聘有執法經驗的人員協助。

被問到會否運用電腦軟件將公屋用戶與土地註冊處成交資料作交叉檢查,黃碧如表示,有關政策涉及土地注冊處收集個人資料措施,要先了解有關措施是否容許房委會拿來使用。

倡房署與土地註冊處互通資料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則認為,濫用公屋個案數目不多,加密申報次數能提醒住戶的責任,但擔心仍有住戶作出瞞報,建議房署與土地註冊處互通資料,有效審查公屋住戶持有物業情況。

至於收緊「加戶」措施,僅容許租戶為最多1名成年子女加戶,施麗珊認為若戶主有多過一名子女,因未能加入戶籍轉而申請公屋,只會增加公屋輪候時間,希望容許至少能讓2名成年子女加戶。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