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奕未經允許私拿美術館展品擺拍」,引發內地網民關注,昨(28日)晚衝上熱搜第一。
有消息稱,黃奕未經允許拿美術館展品拍照,被美術館評論轉發:「黃奕女士手上拿的水晶玫瑰是美術館目前展覽中藝術家的作品,友情提示黃奕女士及團隊,尊重藝術家和美術館的勞動成果,文明觀展,未經館方允許請勿私自觸碰展品。」
隨後,黃奕在微博刪除了幾張拿著展品的照片。
對此,5月28日,黃奕正式在微博發文致歉:「很抱歉之前在松美術館拍攝過程中動用了場地的物品。我深知作為公眾人物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在日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和我的團隊都會更加嚴謹,謝謝大家的監督!」
網民質疑館方缺乏指示與維護
許多網民認為,黃奕未經允許隨手拿美術館的物品,確實有錯誤,即使美術館沒有標明是展品,也不應該隨便動,但是也有網民覺得美術館自己就有責任。這些水晶玫瑰,不是放在展台上的,也不像一般的裝置藝術,有具體的展品提示,而是成片插在草坪上。館方也沒有安排人員看管、維護和勸導。
@陶震_:滿地都是 不知道的就可能會拿起來拍照啊,提醒一下就是了,又沒有損壞,至於嗎?
@團崽不yuan:問題是這個花好多去的人都拿著拍過照片,小紅書上甚至有人還拿了一把。如果真的那麼重視,就不應該出現這種管理上的問題。
@人工智能小西瓜:就沒有一個美術館的工作人員攔住哇?
@微微puls:哇…本來聯動一下 闡述一下創作理念 還能多點宣傳!結果這撕的…真是猝不及防
行為藝術?
有媒體評論員說:「美術館這種場所,各種在觀眾看起來稀奇古怪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物品,都有可能是藝術家的作品。這裡面的門道很多,不是內行人,看不懂不說,也認不出來。」
不過這種說法也不全面,現代藝術中互動內容越來越多,甚至藝術家的主動破壞,以及對觀眾破壞的「縱容」與觀察,本身都可以成為行為藝術的一部分。
假定一個藝術家要故意這樣觀察,那麼顯然是不會放置甚麼提示的。
當然,有些藝術脫離常識,個人最好還是謹守一個簡單的常識:別動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並不難做到吧。
@我偶像全世界最帥:雖說展品擺在地上,但是那花還挺精緻的,我反正做不出來去拔一棵拿手裡拍照的事,頂多蹲旁邊合個影
@豬吉祥:美術館博物館各種展覽館不隨意觸碰是常識,有些東西丟地上你都不會撿,但對別人可能是至寶。不管有沒有提醒,你踏進這個門口就該有這個意識。
@不知名感歎家:展內的東西不能碰是常識吧,哪怕不是展品,就是鮮花也不能隨意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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