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本港租者置其屋計畫的39個屋邨樓齡已超過30年。立法會議員陳振英今日(6月1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一項議員議案,促請當局正視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維修責任。

立法會議員陳振英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一項議員議案,促請當局正視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維修責任。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陳振英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一項議員議案,促請當局正視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維修責任。資料圖片
陳振英建議政府全面檢視租置公屋政策,並善用大業主身份,積極推動提高租置公屋物業管理和維修水平。資料圖片
陳振英建議政府全面檢視租置公屋政策,並善用大業主身份,積極推動提高租置公屋物業管理和維修水平。資料圖片
選委界議員馬逢國形容該等屋邨是「舊時代的產物」,因住戶可購買相關單位,導致權責不清及管理混亂等問題。資料圖片
選委界議員馬逢國形容該等屋邨是「舊時代的產物」,因住戶可購買相關單位,導致權責不清及管理混亂等問題。資料圖片
梁文廣指出部分屋宇不但陳舊破損,環境衞生亦未盡理想。資料圖片
梁文廣指出部分屋宇不但陳舊破損,環境衞生亦未盡理想。資料圖片
工聯會的梁子穎指出,屋邨的管理公司收取費用過高,如同「吸血鬼」。資料圖片
工聯會的梁子穎指出,屋邨的管理公司收取費用過高,如同「吸血鬼」。資料圖片

陳振英表示租者置其屋計畫下樓宇及其公共設施修葺和維修工程進展緩慢,導致其樓宇外觀及內部殘舊老化,引起居民焦慮,然而苦無對策。他建議政府全面檢視租置公屋政策,並善用大業主身份,積極推動提高租置公屋物業管理和維修水平。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提出修正案,指出房委會於1998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計畫,該等屋邨由於採用私人擁有與政府出租單位的混合業權模式,導致權責不清及管理混亂等問題。部分屋宇不但陳舊破損,環境衞生亦未盡理想。

民建聯議員陳學鋒亦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善用管理屋邨的經驗和專業知識,以維護整體屋邨居民利益的原則,履行大業主的責任,積極參與屋邨管理及法團工作。

選委界議員馬逢國形容該等屋邨是「舊時代的產物」,因住戶可購買相關單位,導致權責不清及管理混亂等問題。而經過30年後維修需求越加明顯,加上費用分擔等爭執亦日益增加,認為房委會應參與管理,建議房委會考慮將部分攤入維修基金的公共設施收回其管理權,以減輕其他業主的負擔,而其他部分則由業權比例分擔。至於長者方面,則建議協助長者出售單位,並遷至租住單位,或按照其條件提供津貼,而其餘業主只能按照私人單位做法,即「釘契」。

工聯會議員梁子穎指租者置其屋的問題是房委會「有心退場」,讓業主處理原公屋未來維修及管理,部分租置屋甚至需要維修並不會使用的設施,如斜坡、天橋、樓梯等,因需留下資金用作必須維修設施的費用,導致忽略其他有必要維修項目。加上居民多為基層大眾,低學歷或「未讀過書」,沒有屋邨管理知識和經驗。他指出屋邨的管理公司收取費用過高,如同「吸血鬼」。

他續指外界對樓宇立案法團的干擾過於嚴重,指租置屋法團開會時發生衝突情況已「見慣不怪」,形容情況猶如2019年「黑暴」,因當時的反對派及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亦有參與,指他們「不看事實只看關係」就為立案法團「講好說話」,令選舉工程利益混在一起。

選委界議員謝偉俊則對政府負起大業主身份有所保留,擔憂市民會將所有責任往政府身上推。他強調並非「邊個嗌得大聲,嗌得嘈啲,就幫邊間」,希望政府可平衡各階層利益。他又稱如政府能將興建 「明日大嶼」等基建開支,及舉辦「開心香港」活動等「虛錢」投放在房屋問題上會更好;亦相信如政府在處理相關問題時,有「完善選舉制度」時「推倒重來的決心」會更好。

署理房屋局局長戴尚誠重申房委會在出售租置計畫單位時,已一次性注資總額26億元資金到各租置屋邨的維修基金內,約等於每一個住宅單位14,000元。他指39個屋邨的維修基金現時水平不同,但約六成仍然有將近一半以上基金剩餘,認為維修基金狀況理想。他指出部分業主已向政府「補價」,單位可在自由市場買賣,部分單位亦已轉手,在善用公帑及考慮公眾利益的原則下,認為政府如再度注資維修基金,則變相使用公帑津貼自由市場及二手市場置業的業主。

戴尚誠又指房委會在2020年推出措施,加快出售39個租置計畫屋邨中未出售的單位。局方試行將租置計畫的回收單位,在居屋和綠置居銷售計畫中出售予合資格綠表申請人,而近兩年銷售計畫情況理想,售出單位佔推售單位百分之九十九。

記者:李健威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