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日)宣布,今年起將會擴展投考需學士學位學歷要求公務員職位的資格,至新學年升讀大學三年級或正在就讀大學三年級的學生。新措施下,各部門/職系可按其人力資源及實際運作需要,考慮擴闊招聘範圍至下一屆畢業的大學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其他職系包括文職、專業及紀律部隊,可自行決定是否跟隨。
六大投考公務員注意事項:
一)擴闊招聘範圍至2024及2025年畢業生,包括研究生等
在此之前,政府部門/職系招聘時一般只會考慮應屆畢業生,及已取得相關學歷的人士。在新措施下,擴闊招聘範圍至新學年升讀大學三年級(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或正在就讀大學三年級的學生(即2024年及2025年畢業生)。新措施適用於學士、碩士生、博士生、五年學制或三年學制的學生,他們均可在畢業前一年投考公務員。
二)獲「有條件錄取」後需於限時內完成學位
各部門/職系會在招聘廣告上清楚列明有關安排,若申請人成功獲取有條件聘請者(Conditional Offer),需要符合特定的條件,包括於限時內完成學業,便可在畢業後入職。由於《基本法》規定公務員必須為永久居民,故申請人必須在接受政府的取錄通知時,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三)9月有6個職系聯合招聘
新措施適用於今年9月的6個職系聯合招聘,包括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其他職系包括文職、專業及紀律部隊,則由他們自行決定是否跟隨新措施。
四)調整「公務員招聘試」安排
暫定今年10月(香港試場)和12月(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以及12月(香港及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聯合招聘考試(聯合招聘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學士學位人士和正就讀學士學位課程最後1年(即2023/24學年畢業)的學生,及2024/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申請。
五)《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8月起接受申請
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暫定於今年8月(香港試場)和9月(香港以外試場)接受申請,至於聯合招聘考試(香港及香港以外試場)則暫定於9月接受申請。
六)海外就讀或居住的申請人安排
暫定今年12月在香港以外舉行「綜合招聘考試」的試場位於7個城市,包括上海、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正在海外就讀或居住的申請人,也是按照與本地申請人同一套的標準,以評核他們在面試時的表現。
律政司率先招聘2024、25年見習律政人員
根據政府職位空缺查詢系統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顯示,律政司已經開始「提早」招聘見習律政人員,分別在2024及2025年入職,其中一項入職條件分別是「為本地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畢業生/正在或即將修讀前述課程而將於2024年畢業的學生」、及「為專上院校法學士學位課程的三年級學生,並將在2025年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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