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有市民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警方當晚拘捕213人。7名涉案男女今(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案情指示威者當晚投擲了251枚汽油彈,有警員驅散示威者時,因汽油彈殘餘物而滑倒受傷,警方當晚展開圍捕後,拘捕7名被告,其中有人攜鉗、士巴拿、縲絲批和數十張快餐店現金劵等。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判刑。
被告胡海維(23歲,學生)、翁永勝(21歲,學生)、溫育賢(26歲,學生)、許鵬毅(30歲,文員)、葉穎燊(24歲,裝修工人)、張芷晴(23歲,無業)、周鳳彥(30歲,編輯),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張另涉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周另涉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兩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進佔理大,警方封鎖理大後,網上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他人在同月18日上街聚集,反包圍警方防線。同月18日自9時起,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警方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及推進,而示威者則不斷投擲物品。
約1小時後,過千名示威者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聚集和堵路,現場至少有251枚汽油彈被投擲,更有人衝向警方防線、再投擲汽油彈,引致行車道火光熊熊,警方一度須後撤,有3名警察在驅散示威者時,亦因馬路上大量汽油彈殘餘物而滑倒受傷。
警方當晚11時半展開圍捕行動,並設立長方形封鎖區,有警員在制服示威者時,被對方手持的玻璃樽碎片割傷,須送院治理。警方當晚共拘捕213人,包括本案7名被告,其中張芷晴身上攜有鉗、士巴拿和一支已損壞的鐳射筆,周鳳彥則攜有鐳射筆、縲絲批、40張麥當奴現金劵和10張唐記包點現金劵。
另外,同案被告葉偉成(24歲,學生)、翁耀揚(27歲,髮型師)、尹亦慷(23歲,侍應)、溫燿輝(24歲,學生)、黃俊輝(18歲,學生)、鄧浚傑(24歲,電工)及姚梓駿(21歲,秘書),則排期6月5日受審。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