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抑鬱症的中年母親三年前不堪照顧21歲智障兒子的壓力,以膠枱布綁成繩狀勒斃兒子,及後割脈服藥自殺未遂。母親早前以減責神志失常承認誤殺罪,法官李素蘭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是一場深切影響涉案家庭的悲劇,她對被告親手殺死心愛兒子所面對的傷痛深表同情。兩名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患有復發性抑鬱症,有再次自殺或使用暴力的風險,法官經衡量後決定接納醫生建議,判被告入小欖精神病院一年接受治療。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來港前在內地曾接受護士訓練,為一名慈祥又勤奮的母親,但由於死者案發時已達21歲之齡,需離開特殊學校宿舍,被告因經濟困難並希望先解決死者的皮膚病,才押後考慮安排死者入住私人特殊學校宿舍,讓自己在案發時擔起照顧死者的責任。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當時因照顧死者壓力大才犯案,現時被告已沒有因自閉症兒子所產生的壓力,被告自殺及暴力風險低。被告亦希望早日與家人團聚,懇求法官不要判她入小欖精神病院。
現年49歲女被告陳雪萍承認於2020年9月4日至5日期間,在葵涌邨住所內,誤殺長子黃發麟。案情指,被告案發當晚萌生與長子同歸於盡的想法,遂把一塊膠枱布打了四個結,綁成近一米長的繩狀,勒長子頸2至3分鐘致死。法醫的驗屍報告指,死者直接死因為繩索勒頸致窒息,以及服用精神神經安定劑氨磺必利的副作用。
法官表示本案為一宗悲劇,事件深切影響涉案家庭,令涉案家庭失去一名兒子或兄長。被告自2020年9月起還押至今已兩年多,死者的孖生弟妹期間缺乏母親的培育及照顧,被告丈夫特意辭職全心照顧孖生子女,現需接受綜援以及壓力輔導。
法官對被告及涉案家庭因本案所面對的傷痛深表同情,尤其是被告親手殺死心愛兒子,同時嘗試了結自己生命,相信被告所面對的傷痛會持續不斷。
法官判刑時提及兩名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被告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現時只完成一半的康復治療,曾因抑鬱症而殺人及使用暴力,再度自殺及使用暴力的風險高,需要藥物治療及心理輔導,以控制病徵及學習再次面前壓力時如何控制與處理,適合判處醫院令一年。惟辯方的精神科醫生報告則指,被告在家照顧死者所引起壓力源頭現已不存在,被告已反省並願意接受治療。
法官了解被告案發時是因兒子的行為及與丈夫爭執,才會突然失控殺害兒子,接納被告一直愛惜家庭,盡心盡力照顧家庭,被告一家亦希望盡早一家團聚,但法官不能忽略被告現時的精神狀態。法官認為被告希望接受治療的需要流於表面,獲釋後未必會完全配合治療,判處醫院令才可有助被告復康。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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