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牌近2個月的華興資本(1911),接獲聯交所信函,列三大復牌指引,包括公佈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未公佈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計修改;證明公司遵守上市規則有關規定;及公佈所有重大信息,以便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公司情況。

聯交所於該信函中稱,華興資本必須滿足所有的復牌指引,糾正其導致停牌的問題,並完全遵守上市規則,以使聯交所滿意,才可被允許恢復證券買賣。

華興稱,倘公司未能糾正導致其停牌的問題、履行復牌指引並完全遵守上市規則以使聯交所滿意,並未能在2024年10月2日前恢復股票買賣,聯交所上市部門將建議上市委員會著手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華興資本主席包凡自今年2月失聯,據報目前被中國反貪機構拘留,涉嫌罪名為單位行賄。華興由今年4月3日起停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