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5日)舉行《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就條例草案逐條審議。該委員會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工聯會吳秋北等多位議員關注當然議員登記程序細節,包括委任刊憲、鄉事委主席換屆等,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因鄉事委主席任期與區議會不同,今年4月1日就任人士,被委任當然議員前需經過資格審查,故要求於11月1日前交表。
委員會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工聯會吳秋北等多位議員關注當然議員登記程序細節,包括委任刊憲、鄉事委主席換屆等。資料圖片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因鄉事委主席任期與區議會不同,今年4月1日就任人士,被委任當然議員前需經過資格審查,故要求於11月1日前交表。資料圖片
民建聯周浩鼎關注,獲委任議員需刊憲兩次,詢問能否合併為一次。資料圖片
葉劉淑儀詢問政府,將草案中83條刪除後,形容82條與84條中「出現一個窿」,市民翻閱時易產生困惑。資料圖片
政府解釋將在83條下註明「已經廢除」。資料圖片
葉劉 : 83條刪除後82與84條「出現一個窿」 廖長江: 我都唔係好理解
民建聯周浩鼎關注獲委任議員需刊憲兩次,詢問能否合併為一次。麥美娟表示,兩次刊憲意義不同,第一次為公告資格審查是否有效,第二次為公布獲委任者姓名及任期,至於內容不同能否合併,需再做研究。新民黨黎棟國關注若有人要對資格審查結果提出訴訟,可由草案何處尋得法律依據,政府表示可針對資格審查委員會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談及區議員喪失資格情況,黎棟國關注條文中寫明「在香港被判處死刑或監禁」,但香港廢除死刑已久,是否不合時宜,廖長江亦認同會令香港以外人士誤以為香港還存在死刑。麥美娟表示,有關表述是為與其他選舉法案保持一致。
至於草案中列明「在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代表或該政府的受薪政府人員不能擔任區議員」,容易引起爭議,周浩鼎指不少本港商界人士均於其他國家擔任名譽領事,查詢條文是否覆蓋其中,政府稱會以是否受薪為分界,又指不同職位是否有薪酬情形不同,是否能擔任區議員,需視情況而定。
新民黨主席、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詢問政府,將草案中83條刪除後,形容82條與84條中「出現一個窿」,市民翻閱時易產生困惑。政府解釋將在83條下註明「已經廢除」。建制「班長」廖長江笑指,「我哋睇住好多咁啲窿,但我都唔係好理解!」
記者: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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