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住宅項目工程分判商使用一份虛假的工人薪金紀錄,向承辦商申領合約費涉15萬元。該分判商今日(6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五個月。
被告梁偉堂,45歲,歷藍創作公司(歷藍)東主,早前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裁判官余俊翔在早前裁決及今日判刑時指,承辦商設計了一個監察工人支薪的制度,以保障工人利益,但被告摧毀有關監察制度,令工人得不到辛苦工作的血汗錢,令工人失去保障,由於案情嚴重,須判處監禁式刑期。
案情透露,案發時被告受土瓜灣一私人住宅項目其中一名承辦商富暉裝飾有限公司(富暉)委託為項目進行裝修工程。被告於2020年5月委託文氏工程(裝飾)有限公司(文氏)招聘工人及進行該工程。
富暉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合約費予歷藍,歷藍再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予文氏。歷藍向富暉申領合約費時須提交一份「僱員收取薪酬聲明書」,作為歷藍已支付工人薪金的證明,有關工人亦須在聲明書上簽署確認已收取有關薪金。
被告於2020年9月向富暉提交一份看來由十一名文氏工人簽署的聲明書以申領合約費。富暉相信聲明書內容真實無誤,所以接納及批核該項申領。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當中六名工人並沒有在聲明書上簽署,亦從沒收取聲明書上所述薪金共逾15萬元。富暉及文氏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朱嘉豪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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