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初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21分鐘內連發23個內容異常推送通知,事後一名無綫電視男員工和20歲男學生被捕。男學生因不明原因,經推送通知內網址連結進入推送系統介面,發出5個推送通知,被控刑事毀壞罪。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綺雲押後案件至本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
劉官裁決時不接納被告出於好奇犯案,因為20歲被告薛俊希曾嘗試用個人電郵及密碼登入不果,理應意識到公眾不能夠進入網址。劉官續指事發當日出於不明原因,被告毋需密碼亦能登入,當時版面顯示無綫新聞推送版面,被告理應知道有推送功能,亦知道其屬無綫業務,只供無綫員工及獲授權人士使用。劉官不信納被告稱只想測試連結,反駁指被告在第一次推送用上「test」字眼已可達到目的,即使真的測試,亦應輸入測試的同義字,毋需發放虛假信息和新聞字眼,亦不用短時間內多次推送,遂裁定被告刑事毀壞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即將大學畢業,現正就讀大學四年級,曾經參與不少義工及學生活動。辯方又指被告只推送過5條訊息,對有關機構及公眾沒有造成重大影響,事後已經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不大,希望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劉官終決定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量刑,被告續准保釋至本月28日判刑。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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