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優化醫療券計畫,7月起容許夫婦共用醫療券。今早(9日)的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A4聯盟」九龍中立法會議員楊永杰關注,長者申報婚姻狀況是否需要提供結婚證書,因為過往習俗下部分長者未必一定會有,亦擔心會否有兩名單身長者透過登記即可共用資源,或出現濫用。署理醫務衞生局局長李夏茵進一步補充表示,長者只須作申報即可,不須提供文件,惟提醒長者申報後有其法律責任。
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政治助理、選委界議員陳凱欣形容新安排是德政,但不希望會造成不開心的結果,亦關注長者婚姻狀況登記安排,若有長者被他人登記了,當局會如何預防濫用。她亦提到,很多長者不知道戶口中餘額,當局會如何作出提示。
李夏茵回覆時表示,長者如要使用配偶的醫療券,須出示其配偶的身份證副本,每次使用後當局都會發短信予用戶及其配偶,日後更會列明餘額,而衞生署亦會檢視數據看有否出現不尋常情況,例如一名長者一年內登記兩、三次,「即係唔可以有幾個配偶,一年換幾次都唔得」。
議員關注醫療券「過河」問題
身兼全國政協、工聯會議員黃國表示,內地於3年前已准許港人購買內地醫療保險,港大深圳醫院亦在內地經營多年,形容內地已在「快車道」,香港仍像在「慢車道」,詢問特區政府如何與內地單位對接,關注醫療券何時可在內地三甲醫院使用。
李夏茵表示,希望議員明白長者醫療券推出的目標,是為了推廣基層醫療,以輕病及作預防為主,而議員提及的使用是住院服務,並不在醫療券包涵範圍。她續稱,當局正積極尋找大灣區內,是否有港式管理的醫院,以肯定內地的服務提供者達到某些水平,與香港相若,方可容許港人在內地使用醫療券。
至於被問及是否必須是港式管理醫院,李重申是考慮一籃子因素,三甲醫院是一個好的標準,惟在內地醫院發生任何事,香港皆不能作規管,故要肯定其質素才可推行醫療券「過河」,亦形容當局在此事上是心急的,希望可有更多試點。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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