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或侮辱國歌的人士,以任何方式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等四項行為。政府今早已把禁制令申請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上載於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讓公眾人士透過有關網址或掃描二維碼以下載有關文件。
巿民可透過下列網址或掃描二維碼以下載相關文件。政府文件截圖
禁制令要求禁止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廣播、表演、發布或展示等有關歌曲,歌曲的曲詞、以至歌曲的改編本而實質上與歌曲相似者亦包括在內。同時禁止任何人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或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行為。
臨時禁制令申請將於2023年7月21日上午10時30分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有意就臨時禁制令申請抗辯的人士可在文件送達後7日內(即6月23日前),通知律政司的法律代表,並在警方處所提供其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碼,繳付所需行政費用後,便可獲得相關文件的副本。反對臨時禁制令申請的人士,可在收到相關文件後7日內,把書面反對理由送交律政司及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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