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今日(14日)到立法會大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是旨在確保及早發現,以及介入虐待兒童個案,達致保護兒童的政策目標。當局建議在《條例》由立法會通過並刊憲18個月後實施強制舉報機制。
![當局建議在《條例》由立法會通過並刊憲18個月後實施強制舉報機制。資料圖片](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100/none/1d0efd750d08a489cf74fdf7b729d9b7/2023-06/_2020071410293368463.jpg)
當局建議在《條例》由立法會通過並刊憲18個月後實施強制舉報機制。資料圖片
![孫玉菡表示,《條例》是旨在確保及早發現,以及介入虐待兒童個案,達致保護兒童的政策目標。資料圖片](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100/none/9b81b9c00e79b301b99a12f8a8aa202b/2023-06/03241839.jpg)
孫玉菡表示,《條例》是旨在確保及早發現,以及介入虐待兒童個案,達致保護兒童的政策目標。資料圖片
![《條例》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人士,指明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的專業從業員為強制舉報者。資料圖片](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100/none/cdcd86fbda687f0f6b76c28dc18a3161/2023-06/i_src_044001444_0.jpg)
《條例》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人士,指明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的專業從業員為強制舉報者。資料圖片
![他們若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盡快舉報。資料圖片](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100/none/90a4e3c68e442a1877e1cc0c56040f35/2023-06/i_src_007041017_0.jpg)
他們若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盡快舉報。資料圖片
![違反規定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個月及罰款5萬元。資料圖片](https://image.hkhl.hk/f/1024p0/0x0/100/none/1881bc7ad9c4ef517af33e3bf7d447dc/2023-06/025354_OfJqIEEF_0.jpg)
違反規定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個月及罰款5萬元。資料圖片
孫續稱,《條例》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人士,指明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的專業從業員為強制舉報者,他們若在工作過程中,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盡快舉報,違反規定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個月及罰款5萬元。
《條例草案》亦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法定免責辯解及法律保障,而由於《條例草案》指明的強制舉報者包括了教育、醫療及社會服務範疇的專業從業員,可以為兒童提供廣闊的保護網,相信對施虐者也會產生阻嚇作用。
他指,參考其他地方推行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經驗,預期法例生效後,舉報虐兒個案的數字可能大幅上升,當局會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在有需要時提供緊急安置,以及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提高社會對保護兒童的意識,同時政府也會檢視和加強現行的預防和支援措施。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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