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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施政報告》出招「搶人才」,合資格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額外印花稅,居港滿7年後可獲退還,立法會今午(21日)三讀通過相關的條例修訂草案。有議員再度追問政府會否考慮為樓市「撤辣」,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回應時重申,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及監察住宅物業的變化,並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樓價的變化速度及幅度、成交量、未來樓宇供應量、經濟情況及市場氣氛等,才作決定。

《施政報告》提出搶人才、搶企業策略。資料圖片
《施政報告》提出搶人才、搶企業策略。資料圖片
合資格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額外印花稅,居港滿7年後可獲退還。資料圖片
合資格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額外印花稅,居港滿7年後可獲退還。資料圖片
外國不少地區同樣面對人才流失或人才流動情況。 資料圖片
外國不少地區同樣面對人才流失或人才流動情況。 資料圖片
民建聯會計界議員黃俊碩質疑政府對印花稅為何不「先免後徵」。資料圖片
民建聯會計界議員黃俊碩質疑政府對印花稅為何不「先免後徵」。資料圖片
外來人卓永興指外來人才成為永久性居民後可申請退還稅款,有助提高人才在港置業定居的誘因。資料圖片
外來人卓永興指外來人才成為永久性居民後可申請退還稅款,有助提高人才在港置業定居的誘因。資料圖片

黃俊碩 : 「一次過拎到600萬出嚟(置業),唔係人才、係高端人才」

《2023年印花税(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會計界議員黃俊碩表,疫情後政府作出「搶人才」措施是值得肯定,但商界及會計界均對退稅安排有疑問,不明為何不能「先免後徵」。

他舉例,外來人才購入一個1000萬元的單位,若獲七成按揭,在現行的制度下需支付600萬元才可「上車」,「一次過拎到600萬出嚟,唔係人才、係高端人才,唔係咁易」,認為要減低外來人才置業的成本,才可提升他們落地生根的機會。他對政府擔心「先免後徵」或影響樓市表示理解,但認為既然拋得方案出來,就會有一定程度上影響,「唔可以又去游水,又要怕浸親,再賴無救生員」。


經民聯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亦舉例,假設樓價1000萬元,政府保留300萬元,若將這筆款項放於銀行做定期存款,以現時高息環境,一年息口相信有10萬元,7年便達70萬元,但外地專才須待7年才能取回這筆稅款,期間不獲任何補償,他認為條例草案對外來人才看似並無好處,更如同懲罰措施,「外地專才作為聰明人,相信唔會誤會退稅是求職陷阱嘅」。

龍稱,樓市「辣招」如馬路上的臨時交通安排,最初只是放置一些雪糕筒將慢線和快線的車分隔開,方便乘車人士在慢線上車,但之後愈放愈多,行車線愈收愈窄,現在雪糕筒已放了超過10年,不但阻人上車,就算落車和轉車亦要過三關,明言「辣招」令市民換樓成本增加,二手物業市場缺乏正常流轉,質疑官員是否看不見「辣招」已經導致物業市場嚴重扭曲,市民「上車難」、「轉車又難」的事實,再次促請政府取消「辣招」,將樓市帶回健康發展的軌道,為經濟復蘇添能加力。

卓永興: 外來人才成為永久居民可退還稅款 有助提高在港定居誘因

卓永興表示,住屋是外來人才考慮是否長遠留港發展的因素之一,在本地購置物業的人才,很大機會會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繼續留港紮根發展,在新安排下,外來人才成為永久性居民時可申請退還,將有助提高人才在港置業定居的誘因,為香港注入發展的動能。

針對「先免後徵」,卓表示,退稅目標是要吸引外來人才長久留港,一旦先豁免是有違政策目標,亦會造成漏洞,行政當局更要增加查核的成本,認為目前的方案已有效在避免濫用及吸引外來人才長久留港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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