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本周起聯同各大公共交通機構,加強打擊濫用長者二元乘車優惠的行為,包括派員巡查各類公交服務的乘客繳費情況,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及樂悠卡等資料。若發現有人違規,過往只會要求乘客補付足額或若干倍數的車資,現在則可能會轉介警方調查和檢控。港鐵亦即時提高「逃票」及違規使用優惠的罰款額,以加強阻嚇力。
然而,有關行動只打擊到不合資格人士騙取乘車優惠等不法行為,未能針對由合資格人士作出的「合法濫用」。當中包括「長途車、短途搭」問題,即是合資格的長者或殘疾人士,為了節省可能只須幾分鐘的候車時間,而貪方便登上剛好有車埋站的長途巴士或小巴,然後坐了相當短的路程便落車。更甚者是即使有關長途巴士設有分段收費,部分人也懶得使用,有關做法對合資格領取優惠的乘客並無任何損失,都是只須支付二元車資,但納稅人卻可能要補貼多數倍的車資差額。
據了解,還有極少數立心不良的合資格人士,經常漫無目的地乘坐長途港鐵或巴士穿梭全港,一日內的「拍卡」次數有時多於十次,要納稅人補貼上百元的差額,明顯超出實際需要和合理範圍。但由於有關行為沒有違反任何法規,優惠計劃本身亦不設每日的乘車次數或補貼金額上限,政府根本無可奈何。對於相關公交機構,類似的合法濫用情況增多,反而有助增加收入,令公交機構缺乏誘因大力協助政府打擊。
即使沒有非法或合法濫用,二元乘車計劃本身設計就存在種種問題,包括不設按通脹率等因素,自動調整補貼或繳費金額的機制。即使各類公交服務收費因燃油、人工或其他理由上升,合資格人士仍舊只須支付一程二元,增加的永遠只有公帑補貼額。
隨着香港人口加速老化,涵蓋範圍由最初的港鐵及公共巴士,愈擴愈闊至小巴、電車,以至渡輪都適用;再加上上屆政府在未經深思熟慮下,宣布將合資格年齡由六十五歲降至六十歲,令政府補貼金額幾何式增加。有人提議將計劃下乘客須繳付的金額由每程二元加至三元、將合資格年齡重新提高、就每日乘車次數及補貼金額設置上限、增加巴士分段收費以至改為按車程收費等等,但這些明顯都並非長遠之計。
二元乘車計劃用意良好,推行多年來幫到許多基層長者節省交通開支,鼓勵到更多老人家和殘疾人士走出家門,擴闊社交圈子。正正為了保障計劃的財政可持續性,有必要進行更根本性的改革。
例如在電子支付日益普及下,取消每程二元的定額收費模式,改為按實際車資的某個比例提供補貼,同時要求公交機構向合資格乘客提供某個百分比的車資折扣等。目的是令乘客與公交機構也須為優惠計劃承擔一定財政責任,讓各方都有誘因「慳住使」。那怕是「政府出雞,其他人出豉油」,相信都有助減少濫用和浪費,令政府可將有限的公共資源,用於更有需要的市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