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分判商誇大運費並將差額當「甜頭」行賄物流公司經理以維持良好關係及獲取優待,涉多份外判物流訂單共值約170萬港元。該分判商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今天(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暫委裁判官莊保兒將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55歲被告廖觀明是「豐榮物流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該公司自2018年4月起受「達通國際陸運有限公司」委託為分判商,為達通的母公司「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的顧客提供跨境物流服務。達通於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間外判多份訂單予豐榮,訂單涉款共約170萬元。相關訂單由嘉里物流另一間子公司一名經理負責判授。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串謀豐榮的生意夥伴及該名嘉里物流子公司經理誇大付款單上的運費,並把逾12萬元人民幣差額交予該名經理,藉此與對方維持良好關係,以及從達通獲取更多物流訂單。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獲嘉里物流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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