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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連雲港一名女子反映,在應聘工作開無犯罪記錄的證明時,竟發現了自己無原無故有案底,身份遭人盜用,差點導致她無法正常就業。

據《江蘇衛視》報道,這名姬姓女士表示,今年3月因為應聘工作需要,她到連雲港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安機關的答覆讓她非常震驚。姬女士:「當地派出所都拒絕給我開,說我有案底,2009年因為詐騙案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實際上2009年我在昆山上班」。

連雲港當地公安民警在查詢後告訴她,她的戶籍系統有一個叫史某某的別名,牽涉到在江西省的一宗刑事案件,系統顯示她2009年前後在江西當地監獄服刑。為了弄清到底怎麼回事,她聯繫了江西遂川警方,得到的回覆是可能有人當時用了她的身份證。

女子搵工辦良民證,意外發現自己身份被冒用有犯罪紀錄。
女子搵工辦良民證,意外發現自己身份被冒用有犯罪紀錄。
警方紀錄指她2009年因為詐騙案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實際上2009年她在昆山上班。
警方紀錄指她2009年因為詐騙案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實際上2009年她在昆山上班。
警方指疑犯申報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關資訊,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資訊錄入了辦案系統。
警方指疑犯申報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關資訊,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資訊錄入了辦案系統。
姬女士被證實無辜後,犯罪記錄遲遲未被刪除。
姬女士被證實無辜後,犯罪記錄遲遲未被刪除。
律師認為,既然姬女士沒有犯過罪,江西遂川警方就應該加快速度,把姬女士的犯罪紀律清除,並考慮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律師認為,既然姬女士沒有犯過罪,江西遂川警方就應該加快速度,把姬女士的犯罪紀律清除,並考慮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經過多番聯繫溝通,3月底,江西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發了一個證明,說2009年4月他們抓捕了一名詐騙案疑犯,疑犯自報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關資訊,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資訊錄入了辦案系統。

後來經過偵查發現,疑犯真名為史某某,在該案中姬女士沒有犯罪嫌疑。拿到這個證明材料後,連雲港當地派出所才給姬女士開了無犯罪記錄證明,姬女士才順利入職,

但對於姬女士來說,這個證明遠遠打消不了自己的各種疑慮:「我希望江西遂川公安局趕緊給我這個案底刪除了,因為對我有各種影響,我心裡天天有這個壓力。但是對方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處理時間,就告訴我這個事情在處理了」。

證無辜後紀錄仍未刪除

5月9日,姬女士再次來到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時,工作人員在查詢後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記錄並未被刪除。遂川警方雖然說給她發了一紙有人冒充她的名義犯罪的證明,但是直到6月中旬,她的違法犯罪記錄仍然在警務平台上沒有被刪除掉。

為了弄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誰冒充了她犯罪、當時是怎麼被判決的,姬女士跟委託的律師一起來到了江西吉安的遂川縣,找到遂川縣人民法院調取原始的案件卷宗。在遂川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在1998年至今的案件資料裡查找了3遍,他們都沒有查詢到跟姬女士相關的資料,「我們主任說找了從1998年一直到現在的檔案,都沒有索引到姬女士的。除非她當年是未成年人,才有可能是因為犯罪記錄封存了。如果沒有這個可能,那就是沒有」。

隨後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在查詢後證實,姬女士名下的違法犯罪記錄確實還沒有刪除。民警表示:「我們已經報到吉安市刑警支隊了,因為這個事情要從兩條線審批,一個是監管系統要批,另一個是辦案系統要批。兩個系統都已經走到市一級了」。

民警表示,在2009年的這宗案件抓捕時,疑犯確實是以姬女士的身份錄入公安系統的,但後續偵查時發現疑犯冒用了姬女士的身份,其真實身份是安徽渦陽籍的史某某。因為他本人並非當時的辦案民警,其他情況無法透露。

對於這宗烏龍事件,律師表示,「公安部門應當是在辦理案件時就已經知道這個資訊搞錯了,也就是十幾年前就應當知道資訊已經搞錯了。但是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都沒有主動將這個犯罪記錄去申請消除,直到當事人自己今年發現為止」。律師認為,既然姬女士沒有犯過罪,江西遂川警方就應該加快速度,把姬女士的犯罪紀律清除,並考慮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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