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警員涉嫌於2019年至2021年期間「洗黑錢」,涉款逾624萬港元,被控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高勁修法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原先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候訊,但今日主動放棄保釋,遂需還柙候訊。

29歲男被告鄺嘉傑報稱警員,他被控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被告在2個中國銀行帳戶、香港賽馬會帳戶、星展銀行帳戶及眾安銀行帳戶內,6筆總額約624萬港元的款項,為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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