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政府首次增設副司長的職位,張國鈞擔任律政司副司長一周年,認為過去一年最具挑戰性的工作,正正是由他帶領的「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工作。由於大灣區法制銜接、規則對接和人才連接,均沒有先例可循,而且基於兩地法制有別,即使在解決簡單問題時,則會衍生出更多意想不到的額外問題需要解決。律政司現正與內地有關部委積極探討有序拓展「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的措施至整個大灣區,深化大灣區內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專業合作和優勢互補,使更多企業及個體受惠。
目前「港資港法」已在深圳前海實施 「港資港仲裁」適用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
香港除了需要保持普通法體系和法治制度的獨特優勢,又要融入大灣區,目前「港資港法」已在深圳前海實施,供在前海註冊的港資企業,即使在沒有涉外因素的情況下,可協議選擇民商事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香港法律。「港資港仲裁」亦已適用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容許區內註冊的港資企業可協議將商事爭議提交域外仲裁,包括香港。張認為如果香港成功克服有關大灣區工作的挑戰,為香港帶來的發展紅利可說是無與倫比,回報率十分高。
張舉例指,不少香港市民在大灣區做生意、工作或生活,但有時仍需處理香港的法律問題,當中涉及準備法庭誓章,但他們身處大灣區而特意回港撰寫誓章,往往廢時失事。內地沒有宣誓的概念,這個看似簡單的工作因兩地法制不同而成為市民難處,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因此建議盡快修改《宣誓及聲明條例》,律政司研究後發現市民在大灣區難以找到律師為他們宣誓,因為香港律師離港後便無權為他人宣誓,而大灣區律師由國家司法部委任,只可參與內地民商事工作,也不能為他人宣誓。
張又提到,在香港「發假誓」為刑事罪行,但由於《宣誓及聲明條例》沒有域外管轄權,如有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發假誓」,他把誓章帶回香港,港府亦因其犯罪行為不在港發生,而不能作出拘捕行動,令此成為法律漏洞。假若市民回內地「發假誓」後把誓章帶回香港,以逃避任何法律後果,後果無法想像。張認為此例子顯示出解決兩地問題會衍生出連帶問題,過去一年張亦充分感受到內地部門有心合力解決問題,但希望市民理解解決兩地問題需時較長。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恢復秩序
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上周舉行第二次會議,同意建立「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匯總大灣區內關於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等各方面的資訊,以便各界市民了解大灣區最新的法律、判決、法規、中央司法解釋、省級司法廳文件等。張指現時沒有任何平台提供大灣區法律資訊,建立資訊平台讓有關資訊有系統地整合,可令市民容易找到他們想得到的資訊。另外,律政司與內地政府亦計劃共同設立一個高層次平台,就大灣區內民商事司法互助等議題進行恆常交流和研究,完善內地與香港民商事案件送達機制,希望明年便有成果。
張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恢復秩序,市民毋須擔心其個人人身安全、財物安全,商戶生意如常,可見《香港國安法》發揮到「定海神針」的作用。律政司計劃推出一套《國安法案例總匯編》工具書,方便法律從業員了解《香港國安法》條文的清晰解釋;另一方面,「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轄下的課程和教材設計工作小組,則會把《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簡單易明又深入淺出的方式製作教材,相信今年底便能完成教材,以及開展法治教育領袖培訓班。
與林定國相處融洽又合拍
張國鈞用一字總結他一年的工作:「忙!」,但他形容自己過去一年「忙得開心,忙得起勁,忙得有意義」。張作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的副手,盡力分擔林的工作及幫忙補位,張認為他們二人一年來相處融洽又合拍,若他有意見分歧時,也會坦率地表達自己意見。張亦指林為人客觀亦不會感情用事,每當團隊絞盡腦汁解難時,林均會細心聆聽各方意見及分析後,才作出最後決定。
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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