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6月4日,現身警方所禁止維園六四集會,受審後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前年被判囚13個月。黎去年向高等法院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11月28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其逾期上訴許可申請,暫定聆訊需時一天,惟暫未安排哪位法官審理。
現年75歲的黎智英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經審訊後被判入獄13個月。
黎智英另涉要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制裁中港,被控串謀兩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該案將於8月18日進行審前覆核,預訂在9月25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約83日。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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